判決離婚的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導讀:現如今離婚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那么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離婚財產是怎么分割的,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這些是夫妻離婚最大的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方式。夫妻離婚時雙方對于財
現如今離婚已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那么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離婚財產是怎么分割的,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這些是夫妻離婚最大的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方式。
夫妻離婚時雙方對于財產分割協商一致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不能達成約定的,并且法院調解無效的,由法院對夫妻財產按照一定原則依法判決分割。那么,夫妻離婚財產判決分割的原則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財產,對等分割,男女平等原則
二、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以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一個生產資料作用的一方,對共同財產中生活資料的分割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事業的需要以發揮物品的使用價值,比如對家用汽車的分割,如果女方沒有駕照,一半分給男方,由男方按實際價值給予女方相應的補償。
三、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原則
四、向無過錯方傾斜原則
法定的婚姻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4種情況,這幾種過錯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無過錯方在分割財產上可以要求另一方少分或者不分。
五、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離婚后婦女一般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比男人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會結合雙方。經濟狀況對有一定困難的女方給予適當照顧,同時會特別保護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財產權益,屬于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財產,比如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